一、出租资产概况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拟将具有权属且具备出租条件的“金牛区星辉中滨河路18号”资产对外公开招租,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 | 资产地址 | 出租面积(㎡) | 房屋现状 | 房屋用途 |
1 | 金牛区星辉中滨河路18号 | 899.15 | 空置 | 仅限于演艺、剧场类相关业态 |
二、招租底价及出租期限
依据四川省金霖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滨河路18号-1-2层仓库、商业、办公用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川金评 (2024)房估字第5036号),招租底价和期限为:
序号 | 资产地址 | 出租面积(㎡) | 出租底价(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递增幅度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
1 | 星辉中滨河路18号 | 899.15 | 259572 | 10 | 中标价为前2年租金标准,自第3年起每2年租金在上1年的基础上递增3%后取整数(四舍五入)。 | 3 | 1000元/年或其整数倍 |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且不接受涉外竞租。
2、竞租人或团队有国际大型专业类项目、省市大型项目合作经验(提供图片新闻资料佐证);团队有与省级国有文旅厅直属院团项目合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如项目合作合同等);团队有五个及以上艺术类专业人才,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国家一级艺术类专业人才(本人签署授权书或劳动合同、专业证明或学历证明)。上述条件需同时具备。
3、根据驷马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星辉中滨河路18号产业打造事宜的函》(金驷街办函〔2024〕134号)要求,为高质量打造星辉中滨河路18号特色文旅产业,竞租人携带企业相关资料、专业类资质证明、产业运营方案、配套服务方案及《剧场运营条件承诺书》报出租人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审核通过后,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账户,才能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通该竞买人报名权限。
《剧场运营条件承诺书》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李女士-83105159。
四、组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109号)以及《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府办发〔2023〕11号)、《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金国投司发〔2024〕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状公开招租。
五、信息发布
委托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租,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日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竞价方式
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出租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指南》执行。
七、合同签订与租金收取
1、竞得人应在业主方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善合同签订手续,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轮租金,履约保证金按首期两个月租金标准交纳,第一轮租金按六个月租金交纳,以后租金承租方应每次提前15日交纳六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租赁期限10年,中标价为前2年租金标准,自第3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四舍五入)。
3、竞得人放弃中标资格或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为竞得人放弃承租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八、物业交付
1、物业交付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业主方通知竞得人签订房屋移交手续后视为完成房屋交付。
3、业主方至通知竞得人交房起5个工作日后,竞得人逾期不接收房屋,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得人已交纳的租金和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4、物业交付以现状主体清水移交(不含现场遗弃物品),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九、其他
1、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确认现场标的物地址,如招租期间因派出所变更标的物地址,所造成意向承租人竞价失误的情况,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面积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