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1、本项目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现更正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
2、其他要求不变。
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国投天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