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资产概况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府办发〔2023〕11号)、《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金国投司发〔2024〕1号)、《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指引》(金国投司发〔2025〕58号)文件规定,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拟将管理的“蓉北人才港1层57、58、59、61、64、65号及2层1、2、6、7、9、11、13、17、21、22、25号”作为17个标的物分别对外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资产地址 | 出租面积 (㎡) | 业态要求 | 租金底价 (元/年) | 租赁期限 (年) | 递增幅度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1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57号 | 121.52 | 商业办公 | 72912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2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58号 | 100 | 商业办公 | 60000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3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59号 | 89.25 | 商业办公 | 53556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4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61号 | 47.11 | 商业办公 | 28272 | 1 | 不递增 | 2.5 | 1000 |
5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64号 | 53.05 | 商业办公 | 31836 | 1 | 不递增 | 3 | 1000 |
6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1层65号 | 76.58 | 商业办公 | 45948 | 1 | 不递增 | 4.5 | 1000 |
7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1号 | 250.66 | 商业办公 |
96252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8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2号 | 194.32 | 商业办公 | 53688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9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6号 | 105.84 | 商业办公 | 31788 | 1 | 不递增 | 3 | 1000 |
10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7号 | 95.81 | 商业办公 | 32220 | 1 | 不递增 | 3 | 1000 |
11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9号 | 167.04 | 商业办公 | 56184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12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11号 | 141.79 | 商业办公 | 42576 | 1 | 不递增 | 4 | 1000 |
13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13号 | 323.03 | 商业办公 | 135804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14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17号 | 69.98 | 商业办公 | 25193 | 1 | 不递增 | 2.5 | 1000 |
15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21号 | 278.78 | 商业办公 | 107052 | 1 | 不递增 | 5 | 1000 |
16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22号 | 104.18 | 商业办公 | 40008 | 1 | 不递增 | 4 | 1000 |
17 | 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龙湖上城7栋2层25号 | 71.88 | 商业办公 | 21588 | 1 | 不递增 | 2 | 1000 |
二、租金底价及依据
依据四川省金霖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7栋2楼1、2、201、3、4、6、601、602、7、8、9、10、11、12、13、14、1401、15、16、1601、18号人力资源行业类办公房地产租赁价格咨询评估报告》川金评(2024)房咨估字第5018号、《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2层11、23、24号人力资源类办公用房地产租赁价格咨询评估报告》川金评(2024)房咨估字第5032号、《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附74、76号1层商业及2层17、19、25、1302号人力资源类办公用房地产租赁价格咨询评估报告》川金评(2024)房咨估字第5023号、《成都市金牛国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号7栋1楼57、58、59、61、64、65;2楼21、22、27号人力资源行业类办公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川金评(2024)房咨估字第5108号。租金收缴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次提前15日收取6个月租金。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2、竞租人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报名前,需携带企业相关资料以及运营方案报成都市金牛区商务局、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牛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评审企业入驻资格,评审通过后竞租人凭《成都蓉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审批表》方可在出租人处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竞租人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原件后需上传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账户,才能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通该竞买人报名权限。
《竞买资格确认函》出具地址:金牛区北站东一路28号703室,联系人:徐女士-028-87560672)。
四、组织方式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牛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金牛府办发〔2023〕11号)、《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金国投司发〔2024〕1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状公开招租。
五、信息发布
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日期为10个工作日。
六、竞价方式
按照《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源类项目网络竞价实施细则》、《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出租类项目网络竞价竞买须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指南》执行。
七、合同签订与租金收取
1、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竞得人应在业主方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善合同签订手续,同时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轮租金,履约保证金按首期一个月租金标准交纳,第一轮租金6个月租金交纳,以后租金承租方应每次提前15日交纳6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租赁期限:1年。
3、竞得人放弃中标资格或逾期不签订合同不交费,则视为竞得人放弃承租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八、物业交付
1、物业交付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业主方通知竞得人签订房屋移交手续后视为完成房屋交付。
3、业主方至通知竞得人交房起5个工作日后,竞得人逾期不接收房屋,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得人已交纳的租金和保证金将由业主方全额没收不予退还。
4、房屋交付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九、其他
1、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确认现场标的物地址,如招租期间因派出所变更标的物地址,所造成意向承租人竞价失误的情况,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3、此项目按照成都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相关要求,需向交易集团支付服务费,具体金额按照交易集团的要求支付:项目交易费用按成交租赁合同首年首月一个月租金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及溢价部分年租金的10%收取,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与出租方共同承担(各自承担一半)。此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垫付,竞租成功后由竞得人支付相应部分给出租方,意向竞租人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款。